《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一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二
《疯娘》是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深深打动人的心。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球球的孩子有一个“疯子妈妈”,球球的妈妈生完球球后便被球球个奶奶赶了出来。后来奶奶一直很后悔,球球开始很想妈妈,但妈妈回来后又觉得妈妈很令自己没面子,于是对妈妈很冷漠。球球的疯母亲对球球一直好,当球球被人欺负时,她去保护球球……
正当风平浪静的过了一阵子,不幸发生了,球球的妈妈为了让球球吃上桃子,在危险的悬崖上摘,一不小心摔下悬崖,手中还紧握着一个桃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回想着那位“疯了”的母亲。这位母亲虽然不懂世间的冷漠,但那么伟大无私,有着每一位母亲的深切的母爱。
这时,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那天,我看见我们班同学周知昊有一件很轻很软的衣服,我回去后便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为我织一件,并再三叮嘱要漂亮一点,生怕自己的比同学的不好看。
妈妈满口答应,在紧张的时间里为我织毛衣。入夜了,大家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卧室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忘关灯了,便走了进去,只见妈妈冻得红红的手为我织毛衣,双眼紧盯着棒针丝毫没有发现我。这时,我心酸滋滋的。
后来,当我和妈妈看电视时时,我沉浸在有趣的电视情中,妈妈却沉浸在无味的织毛衣中。当我美滋滋地在喝牛奶时,妈妈总是匆匆向嘴中塞一粒酸滋滋的话梅糖,手总不离织毛衣的两根编织棒针。不论天是寒是暖,妈妈做完家务活总是坐在沙发上,在干什么?当然是在为我织毛衣。
天气冷极了,我穿上了妈妈的“母爱”牌毛衣。
是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让我们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吧!
不要让妈妈伤心,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女吧!
《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三
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四
最近看了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不得不承认,它的题目吸引了我,传说中,七是一个吉祥的数字,然而文章里说,“幸福不是一种颜色,也不是七种颜色,甚至不是几百种颜色……幸福比所有这些的相加还要多,幸福是无限的。”
虽说这是毕淑敏写给在生活中遇到困惑的人们的心理读本,在我看来颇有“精神病院病例”的风范,但我不得不赞美它。它像是披上了隐身衣,悄悄走进了你的心里,或是说一把温柔的斧子,敲碎你心中闭塞的墙。
第一次看她的文章,是张蕊老师给我们听《提醒幸福》,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们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马车已经驶过去很远,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它。”还有一次是一篇回忆门卫师傅的文章,在38套上——很不浪漫的一种相遇。我很佩服毕淑敏的心态,喜欢她的笑容,我想,她的笑容一定来源于对生活的完美认知,来源于内心强大的自信和从容。
书中有一篇文章,题为《轰毁你心中的魔床》,我没有主人公那么极端,但是我觉得这种问题是共性的。在事情没发生的时候,就给它贴上了标签,给生活强加了太多种“应该”。其实,没有人会注定怎么样,生活的美与丑,都在于它赋予了我们太多的可能性。对于一个价值观刚刚形成的小孩子来说,他知道“努力了就应该有回报,不踏实勤恳就一定没法成功”。随着阅历的增加,我们应该明白,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回报,有时候走走捷径也没什么大不了。
说实话,我这个小盆友并不能读懂这本书,它提到了工作、生活中的压力,还有感情的困惑,我基本没面临。所以读后感写得并不全面,尽请见谅。我说要把这本书留着,十年以后,二十年以后,我再读它,一定是另一番感悟。妈妈说:但愿你永远也不需要它。希望是这样,我能到达一种给自己做心理医生的境界。
最后祝每一个人在新的一年幸福!这种幸福来源于心灵。
《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五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六
最近,我看了法国儒勒.凡尔纳的《地心游记》,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
故事主要讲了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意外--了一封密码信,便决定和侄子阿克塞尔前往信中所说的地心。在进入地心之前,他们结识了向导汉斯。三个人进入火山口后,经历了重重困难,有迷路、缺水、暴风雨、怪兽袭击。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后,他们成功借助冲击力,飞出了火山口,逃出生天。
李登布洛克在许多困难面前临危不惧,并且有科学探索的精神。尽管许多时候前面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为了得到一点点有意思的东西,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获得一点点研究成果。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群像李登布洛克一样具有科学探索精神的人,李四光小时候,他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每次他都受藏在一块大石头的后面。这块巨石孤零零地立在草地上。一听到小伙伴的脚步声,他就悄悄围着大石头躲闪。大石头把他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的,小伙伴围着石头转来转去,也找不到他。时间长了,他对这块大石头发生了兴趣:这么大的一块石头,是从哪儿来的呢?
李四光跑去问老师,老师想了想,自己也解释不清楚李四光又跑去问爸爸,爸爸也说不清楚。这块突兀的大石头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它的四周都是平整的土地,没有一块石头呢?这个问题李四光想了许多年。直到他长大以后到英国学习了地质学,才明白冰川可以推动巨大的石头旅行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后来,李四光回到家乡,专门考察了这块大石头。他终于弄明白了,这块大石头是从遥远的秦岭被冰川带到这里来的。经过进一步的考察,他发现在长江流域有大量第四冰川活动的遗迹。他的这一研究成果,震惊了全世界。
所以,我们要学习李登布洛克这种人,在困难面前不言放弃,要有科学探索精神和严谨的态度!
《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七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山居岁月》读后感300字八
伊凡·安得烈耶维奇·克雷洛夫是俄罗斯的文学作家,在他的笔下,《克雷洛夫寓言》诞生了。
我看完了《克雷洛夫寓言》,觉得克雷洛夫笔下的飞禽走兽不是故意披上禽兽的外衣的抽象的符号,而都是生动的性格,具有典型意义的性格。克雷洛夫的讽刺的利剑,首先指向沙皇的暴政:《野兽的瘟疫》、《狼和小羊》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于劳动人民的压迫,《鱼的跳舞》、《杂色羊》则直接影射沙皇的行为,无情的
拆穿了他的假仁假义。痛切地反对农奴制度的,是《鲷鱼》,深刻地把法律面前的平等和不平等对比的是《狼和羊》。
讲了这么多,我们该歇歇了。谈谈克雷洛夫这个人吧!克雷洛夫始终站在人民这一边,维护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勤劳、勇敢、善良、聪慧的人。他的文章讽刺了沙皇,使现在的人民变得勤快、勇敢、善聪明,再也没有奴隶社会了。但是,在一些人身上还能找到它们的残余。
《克雷洛夫寓言》写得可真好啊!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狮子和狼》。故事的大意是:狮子在吃一个羊,一只小狗从狮子那儿拿了一块样肉,狮子把它抓过来吃了,边吃边说:“小狗不懂事,所以我随它大吃大喝,可你不年幼了啊。”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他把动物的生动性格都写进去了,让人读起来很美,多好看啊!
你喜欢《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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