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申请书 购买房屋纠纷一
我是xx市的一名普通公民,于xx年xx月出生,xxxx年参加工作,由于收入比较低,一直以来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看着房价一个劲的.上涨,我攒钱的速度不如房子涨价的速度,我对自己购房已经失去了信心。
xx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太好了,让我又重新燃起了自己购房的希望之火。这是xxx的政策好,是xx市的政策好。让我们买不起房的老百姓也有机会住进政府的福利房、关心房。看到最近发布的xx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资格标准后,我非常的高兴,正好我完全符合购房的资格条件,为此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我没有自己的住房,目前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居委会已经给我开出的证明,根据我的情况,是完全符合条件的。
恳请领导们能批准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将不胜感激。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纠纷申请书 购买房屋纠纷二
xxx:
根据你(买受人)与本公司(买受人)于xxxx年xx月xx日所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xxx合字xx号)约定(合同第八、九条),至xx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能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xxxx区xxxx路xxx号xxx花园xx栋xx号房)交付给本人使用,且逾期已达xxx天,为此,本人提出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请贵公司于本人此《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本人全部已付款,按本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本人支付违约金,并将有关部门所收取不可退还的款项赔偿给本人,包括本次购房税费、保险费、银行按揭经费及本人此次供楼中所产生的利息费用等。如《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后60天贵司仍未能将以上款项偿付完毕,本人将通过法律渠道追究贵司相关责任,并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日向贵司收取滞纳金。
特此知照。
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购房申请书04-02
房屋纠纷申请书 购买房屋纠纷三
请巴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退还申请人购房诚意金5万元。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巴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楼盘d3项目部与申请人丁某签订了《协议》。当日,申请人缴纳了现金5万元。并盖有巴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楼盘d3项目部财务专用章。截止今日(xx年xx月xx)近一年,贵司未与申请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xx年x月xx日,申请人亲自到巴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询问,告知可以退房,按协议退;以其它房源调换。同时,要xx年底才能交换。经查询巴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名称某楼盘a区7幢。xx年x月x日才办理(xx)房预售证第01号。而与申请人签订协议约定某楼盘d3项目部至今都未办理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无权出卖根本不能确定的房屋。申请人所交的5万元诚意金,长达近一年贵司都没有通知申请人签订其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贵司根本不能与申请人签订其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申请人不诚意,相反,确是贵司不诚意,严重违反《xxx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xxx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综上,xx年xx月xx日,申请人缴纳了5万元的诚意金。根据协议第2页第十二、十三条约定,在近一年中,贵司既没有通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没有书面告知某楼盘d3项目部不能开发实施,现由贵司承担。更没有取得某楼盘d3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不诚信,显尔易见。贵司不应扣除任何费用。故恳请贵司立即退还所交的5万元现金。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1、协议书一份;
2、收据一份。